2011年6月6日星期一

第十四章:如果不是她的出现

  回到家后,宓臻又是板着脸面对那本魔书。看着书上的白琉梨和自己的名字,宓臻不禁觉得有点感慨。

  这一本魔书,可以让写在同一面的名字的人会灵魂互换,不过,前提是双方必须同时触摸那本魔书才可以成功。

  回想起当初偷偷地跟踪了白琉梨一个星期,还真是有点不堪回首。那时的她,一身邋遢,脸上的疤痕又骇人,一边忍受着饥寒交迫和旁人鄙视自己的目光,一边偷偷地观察白琉梨的日常生活习惯和与人交涉的说话模式。

  经过一番努力后,终于知道白琉梨有爱心泛滥装好人的习惯,反正自己就是肮脏不堪,于是以乞丐的身份向白琉梨要钱。没心机的白琉梨,没多想就伸手把钱往宓臻的手里塞。不怀好意的宓臻故意急切地把白琉梨手中的钱夺取,在慌忙中‘不小心’地把手中的书掉下来。

  呵呵……如宓臻所预料般,热心的白琉梨立刻蹲下把书递给宓臻,在宓臻的手触碰到魔书的那一瞬间,有股强大的力量嗖的把自己拉向前方,眼前的视线就被耀眼的光芒笼罩着,刺得睁不开眼睛。忽然间宓臻觉得自己好像浮在空中,好像自己是没有体重似的,有点飘飘然的感觉。还没来得及把状况弄清楚,宓臻感觉到自己急速下降,好像地心引力失控般,被一个强大的黑洞给吸进去。当她发现强加在自己的力量消散了后,才知道自己正躺在地上。

  那时才赫然发现,灵魂互换,是真的。

  自己真的是和白琉梨交换了身体。

  怔怔地望着躺在面前的自己,那个被白琉梨灵魂附着的自己,才慢慢地站起来在原地发呆一会儿。然后,目光慢慢地从躺在地上的白琉梨移到自己摊开的双手,发现,自己的手是颤抖着的。

  “啪!啪!”宓臻给自己扇两巴掌,一是为了让有点昏昏沉沉的脑袋清醒,二是为了解恨。是的,她恨透了白琉梨。虽然会感觉疼痛,但毕竟是白琉梨白皙的脸庞,所以不禁把力道加大几分,两道红红的掌印就那样火辣辣地烙印在脸上。

  只有两个小时的时间。

  宓臻只有两个小时的时间保持清醒,当两个小时过去后,她也会像白琉梨一样昏死过去,然后会有短暂性失忆,被残存在白琉梨脑海里的记忆驾驭,让她误以为自己是白琉梨。这些注意事项都有记载在魔书上。

  没多少时间可以耗下去,宓臻立刻俯身把白琉梨的包包占为己有,把能证明白琉梨身份的东西拿去。然后,用鄙视的目光瞥向昏过去的白琉梨,把她扶起来,竭力地快步走向马路边拦截计程车,向荒废了一段时间的木屋出发。

  宓臻依稀记得自己是在琉梨的家门前昏倒的。

  “呵呵……”想到这里,宓臻知道离报复的日子不远了。

  宓臻从回忆的旋涡里走出来,伸手揉一揉逐渐深锁的眉头。

  从捡到魔书以来,一切都依照着自己的计划轨道进行着。可是,世事总有一点出乎人的意料,在抢夺别人喜欢的对象时,自己却把心遗留给了对方。那么以后她还能华丽地退场吗?

  不知道。

  都到这个时候了,不是说放弃就可以放弃的时候了。

  闭上眼睛深呼吸,宓臻上网寻找靠近家里的菜市,明天是关键日子,只许成功不许失败。爸……保佑我吧。

* * * 

  宓臻眨巴着眼睛望着天花板。

  现在才早上六点整,宓臻不禁感叹怎么时间过得这么慢。辗转了一个晚上,终究是彻夜未眠。顶着一双熊猫眼的宓臻,目光越发的阴冷起来。

  放弃了尝试睡觉的念头,宓臻从床上跃起,动作迅速地把自己梳洗干净。换上一套白色的简单居家服,宓臻不禁抿紧了嘴唇。白琉梨最喜欢的颜色是白色,却是宓臻最讨厌的颜色。因为她觉得,白色是由红、橙、黄、绿、蓝、靛和紫这七种颜色的光组合而成,也就是说,白色,是个掩盖事实的虚伪颜色、它是个假象、它是伪善的人才喜欢的颜色。有人说白色代表纯洁,这句话根本就是狗屁!不过,一旦想到白色被其他颜色染上时……宓臻的嘴角不自觉地微微往上扬。

  终于……早上八点了。

  “ㄟ~妳醒啦!再给我两分钟,我把头发梳好就可以出发了。”匆匆地抛下一句话,彩凤摸着一头蓬松乱发急忙地跑回房里去。

  “噢,那我在车里等妳。”

  “嗄!这么邪?”穿着一身火红色衣衫的彩凤,让宓臻的心里闪过一瞬间的惊恐。

  “怎么了?妳不舒服吗?”彩凤疑惑地问着。

  “啊?哦,没事没事……妈,我们去吃点心吧,我想点心了。”宓臻故意转移彩凤视线,轻轻地带过话题。

  “好啊好啊,正好我也想吃呢。真巧啊!”彩凤毫无保留地迁就宓臻,宓臻要什么,她就给她什么,一副有女万事足的样子。但这一切,却让宓臻越发地憎恨白琉梨。凭什么白琉梨那厮就可以获得这么多人的宠爱,自己则活在水深火热中。如果不是求生意志力坚强,她早就随爸爸而去。对于白琉梨,真是羡慕嫉妒恨啊。

  “既然是吃点心,不如我们去尖角湾那里吧,听说那里有间蛮好吃的点心店,正好想换个新环境,尝一尝新东西。”

  “好啊!不过琉梨啊,到了那里妳可要小心过马路,那里的车流很急、道路窄小,人流又多,要加倍小心啊。”

  呵呵……我当然知道。

  “嗯,知道了。”

  “妈,最近的天气时热时冷,变化很大,不如我们买一些柳橙、榨成果汁,有助于提升免疫力啊。”吃了早餐后,宓臻貌似随意地说一句。

  “好啊……不过妳可要帮忙找一找这里的水果摊了,我不是很熟悉这一带的菜市。”

  说时迟,那时快,离她们不远就有一排水果摊,那里有几箩新鲜的柳橙。提着一袋袋蔬菜和肉类的彩凤加快脚步向前挤,不一会儿就把一大袋的柳橙拿到宓臻面前。

  “柳橙都给我吧,妳拿着太多东西了,重呢。”

  “谢谢噢,琉梨真懂事!”

  “嗯。东西都齐了吧?走吧,累了。”宓臻边说边活动一下颈部,外加个懒洋洋地打了个呵欠,总而言之就是一副‘我累了’的样子。

  “都齐了!走吧!别累坏了我的乖琉梨。”彩凤把空闲的左手轻轻地抚摸宓臻的头,欣慰地说道,然后才把一些袋子从右手换成左手拿。这么一来,两只手所提的重量也就平衡了。

  彩凤不知道,她那温和的动作,正一下一下地撞击着宓臻孤寂的心房。在多少个寒风暴雨的夜晚里,宓臻是多么地想念妈妈。坚强的她知道,妈妈不可能再对她嘘寒问暖了,不可能再给自己一个温暖的怀抱。这一切对宓臻来说,都是奢侈的。幸福这两个字,是那么地难以捉摸,当你以为自己把幸福紧握在手中时,它早就像流水般,从你的指缝里悄悄地逝去。怎么抓、怎么握,都不管用。

  如果不是顾彩凤的出现,如果不是她的胡乱搅和,宓臻本应是享受着平凡的天伦之乐的一个女孩。虽然爸爸常年因为有任务在身不能陪伴左右,可是宓臻和妈妈都知道,爸爸是很疼爱她们的。这个认知,让宓臻和妈妈都很体恤爸爸。

  “琉梨啊,别向马路走去,危险啊!快点过来!”眼看着宓臻越走越偏离人行道,彩凤有点担心地叫道。

  “放心啦,我会小心注意的。妳那里的路太窄了,难走啊。”

  “可是马路上太危险了,听我说,过来—”

  啪!啪!啪!

  那是塑料袋破裂的声音。
  
  “啊啊啊……我的柳橙!”

  只见柳橙不知怎的一个个地从塑料袋里跌落出来,弄得宓臻狼狈不已,慌忙地追逐着滚落满地的柳橙。

  “琉梨别拾了,危险啊!”彩凤眼看着宓臻没头没脑地拾柳橙而忽略了自身安全,让她整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上。

  “等一等,别跑啊!”宓臻对着柳橙喊着,压根儿没理会彩凤的呐喊。右手向前伸延,在快把眼前几粒柳橙给抓着时,却一个不小心,把眼前的柳橙踢前去,自己的手则扑了个空。宓臻反射性地再向前奔跑,就这样的跑到马路上。

  “有车!!”彩凤像疯了般地喊道。

  只见一辆汽车正向宓臻的方向快速地驶去。

没有评论: